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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创聚力湾(滩)河共治,构建海洋生态新格局

Time:2018-06-07 09:42:37
 

为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,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,根据《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“湾长制”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2017年10月20日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下发了《洞头区湾(滩)长制实施意见》。

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作为全国首批“湾(滩)长制”试点区域之一,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,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《指导意见》,开展实施了洞头区湾(滩)长制信息化建设工作,并由四创进行配合试点建设承建。我司秉承将“信息服务民生,应用创造价值”理念,四创围绕着湾长滩长的工作任务要求,建设了符合洞头实际情况的湾(滩)长制管理信息服务平台,为构建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提供更多的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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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平台依据洞头湾(滩)长制的管理特点及需求,集成了地理信息、移动定位导航等技术,面向巡湾滩协管员、湾滩长、湾滩长办建立巡湾滩助手APP及湾(滩)长制信息管理桌面。

手机端

手机端研发了巡湾滩管理、已办待办、督查督办、数据统计、经验交流、考核评价、个人中心等模块,保证基层干部或协管员可轻松上手,确保实时获取湾滩问题上报的时效性,及时下达与接收反馈任务,提高巡湾滩及任务流转处理的工作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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桌面端

桌面端是上报、受理、处置、反馈、监督的各业务事件闭环受理工作平台,实现各项工作任务的上传下达和监督检查,实现横向管到面,纵向管到点,为各级湾滩长和湾滩长办以及环保、林业、交通等各行业协调办公,联合监管提供工作平台,为形成“海陆统筹、河海兼顾、上下联动、全域共治”的湾区治理新模式,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信息化技术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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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台特点

  • 湾滩管理态势一总览

  • 注重基层,服务管理

  • 业务受理全闭环

  • 陆海统筹,湾河共治

  • 考核评价,落实责任



此次洞头试点建设,是四创在海湾滩信息化管理的一个新起点,未来我们将在全国沿海范围内推出更多的湾长制、滩长制信息化管理服务,加快辅助管理部门建立湾滩治理新模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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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 620 1615